摘要:因北京某教育机构打着聂卫平的旗号搞围棋培训,惹恼了中国著名围棋高手、“棋圣”聂卫平。今天上午,聂卫平状告北京真朴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聂卫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同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律师费8万...
因北京某教育机构打着聂卫平的旗号搞围棋培训,惹恼了中国著名围棋高手、“棋圣”聂卫平。今天上午,聂卫平状告北京真朴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聂卫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同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律师费8万余元。法庭上被告称双方之间有过商标权的合作协议,但对此说法,聂卫平一方并不认可。
上午,聂卫平本人没有亲自出庭,而是委托了代理律师。其在诉状中称,作为围棋培训机构,北京真朴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线上、线下的宣传中,未经授权长期、大范围地擅自使用其姓名、肖像进行商业性质宣传。包括在其官方微博中,虚构聂卫平为公司领导,未经授权使用其姓名及肖像;将聂卫平姓名全拼设置为该公司微信公众号账号;在北京、上海、济南、东营等校区的店面装潢、线上线下宣传中大量使用其姓名、肖像。
聂卫平的律师认为,被告未经授权许可的行为侵犯了聂卫平合法的姓名权、肖像权。“该公司官网宣传拥有‘全国223个校区,185366个家长共同的选择’,粗略估计,实施侵权行为期间收入超亿元。”
因无法获取被告的准确收入数据,聂卫平在起诉时将索赔经济损失数额暂定为200万元。同时,聂卫平将申请法院调取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期间的收入数据。
针对聂卫平的起诉,被告方真朴教育却称,其在2014年10月和聂卫平出资的某公司签订了商标权的合作协议,协议背景是同意将聂卫平围棋道场、聂卫平围棋教室、聂道场三个注册商标在2014年12月31日前无偿转让给该公司,被转让方再将商标无偿受让给被告,没有约定时间,是独家使用。
被告认为,他们在2014年10月之后有权使用原告围棋教室的商标,不存在独自使用聂卫平肖像和非法侵害的情况。“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悠久的历史渊源和合作关系,我方对商标的正常使用不应认为是侵权关系。”
但是,关于被告“合作关系”的说法聂卫平一方并不认可。聂卫平律师称,商标权许可使用协议双方未实际履行,是聂卫平的公司和被告签订的,现在该公司已就商标权的问题对被告提起诉讼。此案当庭未作出判决。